微型保單可說是最符合保險的意義與功能,應該早就該推出這樣的商品,
保險最早的功能在於當風險發生時,能藉由眾人集資合作的力量去彌補損失,
尤其以經濟弱勢族群特別需要,相信新聞上經常能看到一些令人同情的案例,
打零工父母發生意外,留下幾個小孩,生活和教育經費都不知在哪,
或每當天災發生時,像921或88水災,災民有多少家庭是有保險的?!
許多低收入家庭連溫飽都成問題,更別說有錢買保險,
然而社會上總是看到屋漏偏逢連夜雨的事,貧苦的人家往往又遭逢意外及病痛的侵襲,
因此最需要的人買不起保險,買得起保險的族群多半是買心安,或當成理財的工具之一。
保險公司的保戶統計死亡率一定會比國民死亡率來的低,
換言之,就是有觀念有能力買保險的族群,事實上風險發生率是比總體來得低,
這樣的極端可以高額保單為例,高額保單指的是保額100萬美金以上,
買的起那樣保單的客戶,通常生活水準高,有能力接受最好的醫療照顧,
進出有汽車,因此這種族群的意外或死亡發生率一定比平均低,
所以其保費基準是比一般保單便宜的。
微型保單的保費很低,一年才幾百元,雖然保額最高不過30萬,
但對於經濟弱勢族群,那筆錢也是不小的數目,
保險本來就應該以小換大,目前國內保費越漲越高,
可發現產生的效益越來越小,保險公司可說穩賺不賠,
這樣微型保單的出現絕不是因為保險公司心血來潮或良心發現,
因為這樣的保單第一賺不了多少錢,第二承擔的風險較高,
一定要政府推動下才有的政策保單,而保險公司對於投保資格也有許多限制,
根據國壽的投保限制,承保年齡需在15至65歲,每年一保,採年繳保費,
並需符合 8項經濟弱勢條件之一:
1. 單身年所得在25萬元以下
2. 夫妻年所得在50萬元以下
3. 漁民
4. 原住民
5. 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成員
6. 社福團體服務對象
7. 中低收入戶
8. 身心障礙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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